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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厚德善能 益邦惠民 践行企业使命 做中小投资者的守护者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19-03-12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厚德,语出《易•坤》:“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意指心胸宽广,厚公薄私,体现了承担责任和肩负崇高使命的追求。“厚德善能,益邦惠民”具化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粤电力”或“公司”)对利益相关方的承诺:落实国家能源产业战略,保障社会用电需求;合理利用各类资源,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信守商业承诺,保护客户权益,为客户提供可靠、清洁的能源与服务;遵守行业规范和商业道德,努力实现互利共赢;恪守职业操守,规范信息披露,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依法纳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监管规定;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成就员工价值;热心公益环保,努力回报社会。

粤电力是广东省最早的股份制改制企业和中国首批电力上市公司之一。公司在1993年、1995年分别发行A股、B股,现今为一家同时拥有A、B股,总股本为52.5亿股的大型电力上市公司。秉承“合和共生,守正出新”的企业哲学和“厚德善能,益邦惠民”的企业使命,公司长期坚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股东创造了持续、稳定、高水平的利润回报,以实际行动做中小投资者的守护者。

一、务实稳健,用心创造绿色能源

粤电力主要从事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电力主业,积极落实国家能源产业战略,丰富能源结构,通过持续的投资建设和技术改造,拥有一批高容量、高参数、低能耗、环保性能优越的发电机组,通过电网公司向广大用户提供可靠、清洁的能源。截至2017年底,粤电力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2015万千瓦,累计发电量7336亿千瓦时,切实保障社会用电需求,助力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粤电力始终以发展与风险控制并重、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并重为经营原则,以务实稳健的工作作风,以对公司股东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推进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截至2017年底,公司可控发电装机从上市之初的60万千瓦发展到2015万千瓦,总资产从13.8亿元发展到710.07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263亿元,以优良的业绩在资本市场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诚信合规,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完善的治理结构、良好的治理水平、科学的治理机制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健康经营,降低风险的重要保障。粤电力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梳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

作为广东省财政厅、国资委选定的内控建设第一批试点单位和中国证监会广东辖区选定的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第一批试点单位,粤电力于2011年底圆满完成内控建设工作,构造了以风险控制为导向的公司治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主体架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及其在决策、监督、执行等各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和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粤电力及时完善股东大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中国证监会推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以来,对于历次召开的股东大会,粤电力均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对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均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在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中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充分放映中小股东意见;在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时,公司董监高在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对每一条质询均给予真实、诚恳的答复。

粤电力充分尊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对重大事项发挥独立决策、监督作用,积极支持配合独立董事、监事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独立董事充分行使特别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有利必分,做资本市场的现金奶牛

重视分红是成熟企业的重要标志之一,上市公司稳定、可预期的分红不仅可以实现投资者回报、培育资本市场中长期投资理念,增强市场活力和吸引力,且有利于市场对公司进行价值评估,维护市场稳定。粤电力历来倡导价值投资,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把“有利必分”作为长期的、一贯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分红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自1993年上市以来,粤电力坚持每年分红,平均年度利润分红比例超过50%,其中有5年在现金分红同时还进行了送股或转增股。截至2017年,粤电力已连续25年分红,共计派现110.52亿元(含税),在沪深两市中名列前茅,为股东带来了丰厚的回报,更被中小投资者誉为资本市场的“现金奶牛”。未来,粤电力将一如既往地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通过持续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业绩、科学制定利润分配规划做好投资者回报工作,与中小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公开透明,多举措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信息披露是实现社会公众与公司信息沟通的桥梁,是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粤电力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一是制定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涉及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规定,全面规范了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信息披露标准和信息披露流程,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保障投资者对公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的知情权。二是积极组织董、监、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时向管理层传递监管动态,增强管理层信息披露责任意识。三是加强信息披露组织机构建设与人员培养,加强对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风险防控水平。

2013~2017年,粤电力连续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年度考核中评定为A,获得了监管部门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充分肯定。

五、互信互利,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粤电力自上市以来,一直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升公司价值的重要途径,强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公司设置了投资者咨询热线,以及通过公司官网、电邮、微信公众号、互动易等线上方式与投资者互动,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话题,引导投资者客观、理性地认识公司。2012年以来,公司累计回答投资者提问千余次,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数百人次,与投资者建立起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六、重诺守信,大股东肩负责任与担当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我国华南地区最大的独立发电商,把公司定位为其境内发电资产整合的唯一上市平台,且在境内电源项目开发、资产收购等方面给予公司优先选择权。粤电集团长期以来利用其资源、技术和规模等优势,大力支持公司的发展和扩张。2012年底,粤电集团将旗下符合上市条件的优质电力资产注入公司,公司在装机规模、资产规模、经营业绩及市场竞争力等各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2.38亿元,创造上市以来的最佳业绩。作为控股股东,粤电集团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严格履行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五分开”,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控股股东,粤电集团专注于提升公司价值,坚定持有公司股份,从未做过将公司股份进行质押或减持套现等可能引起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事项,以实际行动体现大股东的责任和担当,与广大中小投资者一起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

万理澄彻,则一心愈精而愈谨;一心凝聚,则万理愈通而愈流。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初期的优质上市公司之一,粤电力始终服从服务于广东省改革发展大局,致力于广东省电力建设,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践行“厚德善能,益邦惠民”的企业使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和股东、员工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社会责任目标。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回报中小投资者的责任意识,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对股东的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引导投资者理性判断公司价值,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持续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水平,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共创美好未来。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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