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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上市公司公告回购进展,提升投资者信心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9-05-09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5月初,A股上百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份回购进展。目前A股回购规模就已超过去年全年(超500亿元)的一半。披露回购的企业中不乏行业龙头,伊利股份、百邦科技、中航机电等6家公司公布实施首次回购公司股份,三一重工已披露回购预案。

多家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此举将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让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知名经济学者宋清辉表示,通常来说,上市公司回购价格越高、回购金额和回购比例越大,对相关公司的正面影响越大。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反映了管理层对目前股价的认可,另一方面通过回购也能提振投资者信心。

回购制度不断完善

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规定作了专项修订,补充完善了股份回购的情形,规范要求; 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删除了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因奖励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的规定。为完善股份回购配套政策,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于2018年11月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大幅拓宽回购资金来源,明确将公开集中的现金回购视同分红,适当简化回购实施程序,便利上市金融企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

2018年11月2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全体董事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针对新增的回购情形,进一步明确实施条件和库存股处理原则;重申对利用回购活动从事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2019年1月11日,沪深交易所制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全面细化落实可操作的业务指引。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全球首席经济学家花长春认为,允许股票回购是全球市场成熟的做法,拟调整和完善股票回购制度是向全球通行做法靠拢。允许企业在现金流充裕但没有更好投资机会时补充股票“库存”,以备人才激励、发行可转债股权转换、维护公司信用等用途,尤其在公司股价出现短期非理性超跌时,可回购本公司股权,既降低权益融资成本,又支撑本公司股价,有利于稳定市场信心。

回购股份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为大规模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点赞。杨德龙表示,美股过去10年长牛,上市公司回购扮演着重要角色。回购股份彰显上市公司大股东对公司前景看好,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公司的流通股份,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从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国内上市公司回购近几年也逐步增加,绩优股表现尤其活跃。有资本实力进行回购的公司,通过股份回购提振投资者信心是一个非常好的途径,也值得肯定和鼓励。

除了增强投资者信心外,完善回购制度,鼓励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还有更重要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允许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回购本公司股份,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调整股权结构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和投资价值,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有助于健全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深化金融改革。增加回购情形,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发行可转债提供股份来源,既有利于上市金融企业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提商企业资本运营效益,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也有利于增强可转债品种的便利性,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完善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是有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允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整体价值及广大中小投资者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有利于增厚每股净资产,夯实估值的资产基础,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整体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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