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就公司过去半年内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重大事项情况的一种带有总结性质的报告。目的是让股东较全面地了解公司前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一些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正值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报披露关键时期,为帮助上市公司董办工作人员准确理解监管规则和监管趋势,了解半年报披露要求以及半年报披露中的常见问题,提高半年报的信息披露质量,本周“证券事务代表分级培训”为您倾心推荐《编制半年度报告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课程,看一看有哪些精彩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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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主要亮点:
本课程主要从“半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相关规则、半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基本流程、半年度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半年度报告相关注意事项”四个部分来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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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报告相关注意事项
为帮助上市公司详细了解“半年度报告相关注意事项”的具体内容,我们梳理了相关事宜供您参考:
半年度报告相关注意事项 | |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审计
| 沪主板、深主板: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 科创板:拟实施送股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仅实施现金分红的,可免于审计)。 创业板:拟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的(仅实施现金分红的,可免于审计)。 北交所:拟实施送股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仅实施现金分红的,可免于审计)。 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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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半年度报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 在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在披露半年度报告前,应当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创业板上市公司避免在年报、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调研等活动。深主板上市公司应当在年报、半年度报告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进行自查。 |
相关的敏感期注意事项 | 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在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不得进行敏感期交易; 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在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进行敏感期交易。 |
董监高的履职要求
| 半年度报告内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半年度报告不得披露。 公司董监高应当对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需要本人亲自签署,不可以委托他人签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监事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审议、审核半年度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并且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前款规定发表意见的,应当遵循审慎原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并不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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