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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19-04-10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驱动力,投资者保护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是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以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8年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或“公司”)为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帮助投资者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关心和理解,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2018年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司坚持充分合规地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的基本原则,通过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诚信形象,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长期的战略管理。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及媒体报道,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及时将上述各类信息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2、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联络,提高投资者参与度;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整理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

3、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及诉讼、资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4、致力于有利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措施

(一)及时做好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2018年上半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特别要确保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质量,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发展思路、风险因素和防范对策等重要信息。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权投资、股份变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其他重要信息等临时报告,确保股东或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做好现金分红,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2017年净利润和2018年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制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开通网络投票方式,让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时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三)认真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1、组织筹备好股东大会

公司按规定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登记、安排工作。在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在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广大投资者参与权和决策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2、做好投资者的来访接待

投资者、证券投资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调研前,实行预约登记,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对调研等活动予以记录,并及时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调研过程中,相关人员将严格贯彻和执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遵照相关程序和工作流程完成与特定对象的直接沟通,使来访者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在接待过程中,注意尚未公开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确保没有披露、透露、泄露非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公司会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3、及时答复投资者的询问

(1)确保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为:0991-6686791 传真:0991-6686782)的畅通,认真、耐心与投资者互动问答。

(2)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接收到的投资者提问,并依照相关规定,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说明和答复,2018年上半年回复投资者提问105条。

(3)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新疆证监局及新疆上市协会认真组织参加了2018年网上集体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就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现金分红、重大事项、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线上”形式的沟通与交流,限时回答投资者提问36条。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面的日常工作

1、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投资者管理的政策和要求,做好交流和沟通,及时向监管机构汇报重大情况。

2、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新疆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辖区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努力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统计分析公司在册股东持股情况,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供依据,并确保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做选择性信息披露;

4、关注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在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做好相关各方的协调沟通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如发生危机时,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使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5、做好公司舆情监测和市值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在股票交易价格、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在第一时间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求证、核实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传闻及不实信息,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适时发布异动公告和澄清公告;

6、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全面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拓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及途径,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7、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不仅要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还要对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2018年上半年培训情况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就内幕交易、保密规则、中央企业经营投资责任、加强上市公司重点管控及合规发展等内容组织了3次培训,参加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共计135人参加了培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证监会、交易所,新疆证监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公司2018年换届选举的新任董事、监事,参加了新疆证监局2018年7月25日组织的董监高培训。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2017年度持续督导培训、2018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有: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培训;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规定,包括披露要求、内幕交易的防范、法律责任等;③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等;④公司并购专题讨论;⑤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防范与董监高职责;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流程和要点;⑧上市公司再融资工具。

公司将持续通过开展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职员 秦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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