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人参与程度攸关公司治理有效性
在日前召开的“2012(第七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会暨机构投资者高层论坛”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安青松表示,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机构投资者成为中坚力量,增强了市场稳定性和价值理性。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长期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导向,成为公司治理的理性力量。可以说,机构投资人参与程度关系到公司治理有效性。
安青松表示,有效的资本市场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外部机制。资本市场的价格信号和信息披露,形成了公司治理的外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市场机制通常是在市场相对稳定时更为有效,市场波动性大往往带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市场暴涨暴跌背后时常有公司治理失效,如美国的安然、世通,中国的银广夏、蓝田股份等。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程度,关系到市场机制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安青松说,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机构投资者成为中坚力量,增强了市场稳定性和价值理性。
安青松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后,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作用发生了积极转变。如非流通股股东与机构投资者的非合作博弈转变为有共同利益基础的股东间的合作博弈;随着全流通市场的不断进步,上市流通股份比重大幅增加,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和“积极性”得到提升;随着资本市场定价功能的不断完善,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导向,增强了对公司治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了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的外部环境。
原文链接:http://fund.stcn.com/content/2012-04/23/content_5428243.htm
发言稿:《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