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公司”)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旗下所有供应链服务相关子公司重组而成,2011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上市,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中国领先的供应链投资运营服务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公司紧跟中国由世界工厂向世界市场发展的步伐,通过“四流合一”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设计具有针对性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基于覆盖全国、连接海外的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采购分销、门到门全程物流、库存管理、供应链金融、信息咨询等全价值链流通服务,在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促进了全产业链价值的提升,并推动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不断向数智化、国际化转型。
二、在“一带一路”参与国的投资情况及经验
厦门象屿深入贯彻“一带一路”建设要求,以国际化视野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业务。
一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业务,组建国际化战略工作组,制定国际化业务拓展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和组织保障。
二是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在新加坡、新西兰、印尼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合计近10家,2018-2019年,厦门象屿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额累计约2亿元人民币。
以厦门象屿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速传”)为例,象屿速传借势“一带一路”,深耕印尼市场,与印尼著名海运公司PT GALLERY ADHIKA ARNAWAMA合资成立印尼SSC供应链有限公司(象屿速传控股),并通过发挥双方股东的优势,深耕印尼本土市场, 同时不断扩大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辐射,成为厦门象屿同“一带一路”参与国企业合资并助力企业发展战略的优质典型。
三是以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以窗口,聚焦煤炭、铁矿石、不锈钢等核心产品,与包括新加坡、印尼、南非、韩国、俄罗斯在内的多家“一带一路”参与国企业建立经贸合作关系,2018-2019年,厦门象屿在“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累计收入134.27亿元人民币,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累计支付633.28亿元人民币,走出了一条合作共赢之路。
以厦门象屿服务印尼大型不锈钢冶炼项目为例,“象屿集团印尼250万吨不锈钢冶炼一体化项目”是公司控股股东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抢抓先机、跨洋出海“走出去”的标志性项目,已被列入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厦门象屿依托自身的供应链服务优势,为该项目提供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辅材料的供应,钢坯、镍铁等产成品的销售以及配套物流服务,2020年此项目预计可为厦门象屿创造营收超百亿元。
四是以促进降本增效、提高供应链流通效率为目标,完善公司在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的物流网络布局,2020年上半年,公司“中国-印尼”国际物流线路实现运输量366万吨。此外,公司还开拓了“中国-越南”物流线路,拓展了俄罗斯、中亚至国内沿海口岸、内陆加工集中区的精品班列,2020年上半年累计发运48列。
以厦门象屿子公司厦门象屿易联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为“象屿易联”)为例,象屿易联为“一带一路”多式联运物流服务商,主营中俄及中亚大宗商品进口综合物流服务。疫情期间,大批从俄罗斯采购的原材料物流受阻,象屿易联发挥在俄罗斯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成熟的班列运作能力,自大年三十开始,就调度车板、集装箱到俄罗斯色楞格地区工厂,3天即完成62个集装箱的装箱作业,经过10天的铁路运输自二连浩特口岸入境转运至青岛地区,有效保障山东区域包装企业的复工复产。厦门象屿把共商共建共享的“一带一路”精神和“开拓进取”实干精神融入企业发展进程,与自身国际市场开拓、跨境供应链服务等内容深度结合,展现出强大吸引力、感召力和生命力。
三、疫情时期的“一带一路”建设新变化及应对
此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之时,厦门象屿海外友商纷纷伸出援助之手, 如今,面对持续蔓延的海外疫情,象屿人同样心系海外友商,除持续关心和慰问其近况外,还积极筹措防疫物资,向海外友商捐赠了数万个口罩,以实际行动助力“一带一路”亚洲、欧洲、南美等海外友商共同战疫。
以厦门象屿子公司厦门象屿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农产品”)为例,在国内疫情严峻期间,象屿农产品的长期合作伙伴BLUMAR SA公司在智利国内口罩存货不多、购买困难的情况下用心筹措捐赠厦门象屿口罩。随着智利全国进入灾难紧急状态,象屿农产品积极筹措防疫物资,借助厦门象屿物流体系,两个半小时完成了10000个口罩的检验与装箱工作,以“象屿温度”温暖友商,驰援海外抗疫。
四、风险挑战及相关建议
海外投资面临的风险挑战,一是国际贸易形势不确定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有所抬头,公司境外贸易业务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为业务开展带来突发的风险。如新冠疫情的发展导致目前进口冷链产品供应链受到严重冲击,目前我国禁止相关产品进口,对公司的冻品业务等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更密切关注环境变化,及时进出,把握业务发展机遇,灵活促进境外业务发展。如“一带一路”政策及RCEP协议签署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之间贸易关系发展,公司着力推动东南亚区域业务发展。
二是境外业务的政策法律风险。因公司境外分支机构分布的国家较多,各国营商环境差异较大,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均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加上存在语言障碍,可能导致公司在商务谈判和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一定风险。需要聘请国际化的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如“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法律制度不一,公司涉及投资或业务相关的复杂法律事务均聘请当地律所协助审核,以防止合规风险等。
三是国际化人才储备不足问题。目前公司处于“一带一路”境外业务开展初期,在国际化业务经验积累方面还需提升,国际化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亦需加强。目前,公司已成立专门的“一带一路”国际化战略小组,对外负责国际商务环境的调研、政策收集和人才引进等工作;对内负责业务需求统筹,业务模式设计。目前已引进部分国家、地区的商务代表等。未来随着业务的开展,他们将在当地配合境内同事的工作,共同为“一带一路”境外业务开拓和发展增添助力。
最后,在治理结构方面,通过研究不同国家公司法,设计既符合当地要求,又充分保障公司权益的治理结构,委派合适人员担任高管;在内部管理方面,及时出台“一带一路”境外公司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国家的要求设计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规范,确保“一带一路”境外投资和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并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对当前政策,我们有如下建议:
首先,共建“一带一路”涉及领域广泛,相关各国政策标准多样。建议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海关、税务、交通运输、资金结算等领域的标准衔接,加速要素跨境流通,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其次,加快对沿线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导致贸易成本高、贸易便利水平低,因此,建议加快“一带一路”参与国公路、铁路、沿线港口等道路联通,为长期的贸易往来打下基础。
同时,现有信贷规则和管控体系难以适应“一带一路”投融资需求。当前国内金融机构在融资期限、利率、审批方面的相关规则与开放共享理念还有一定差距,希望能给予企业“一带一路”项目更多的投融资政策支持。
最后,随着RCEP协议签署,包括印尼在内的国家成为我国的自贸合作伙伴,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反倾销税,对企业在“一带一路”的投资、贸易产生较大负担。如,从印尼进口不锈钢板坯,需缴纳高达22.2%的反倾销税,大大降低了企业在“一带一路”投资和贸易的动力。
(摘自《2020中国上市公司共建“一带一路”优秀实践案例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