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本专题讲述的减持主体是大股东,即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控股股东。需要注意的是,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投资者与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另外,如果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反证据。
而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起来看看吧~
本周好课推荐 课程主要亮点 本课程主要从“大股东减持概述及法规体系、大股东不得减持情形、大股东减持比例限制、大股东减持计划披露要求、大股东减持其他注意要点”五个部分来进行分享。 大股东减持相关法规 为帮助上市公司详细了解“大股东减持相关法规”,我们梳理了相关规定要求等供您参考: #证券事务代表分级培训# “证券事务代表分级培训”是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打造的全新学习平台,旨在进一步帮助上市公司董办团队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水平,培养更多行业精英,助力上市公司合规化发展。 目前培训平台设置有《职业素养》、《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ESG》五大专题,分设初级、中级、高级三类课程。 课程以基础概念融合案例分析形式,将关联性知识点汇总为模块化干货,内容深入浅出,同时实时聚焦最新法律法规,全方位呈现完备、精准的上市公司证券事务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