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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代分级培训 |《如何编写公告》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23-02-17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编写公告中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套用以往公告模板导致公告日期错误、连续输入导致错别字、多字;二、标题事项名称和正文议案表述不一致、数字单位错误、句子表述多余,以及待定时间漏填和缺字;三、复核过程中需确保不存在错别字/词/句,不存在虚假、错误的信息,前后表述一致,逻辑清晰;四、未遵守格式指引披露公告信息,发表意见不明确。

本期视频小编将针对以上常见问题为大家一一梳理,助力您撰写一份完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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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主要亮点

本课程主要从“查标准、找模板、起草公告、公告复核”四个部分来进行分享。

观看全部内容请登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培训平台 :https://peixun.capco.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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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公告相关规则

为了助力上市公司编写公告,我们梳理了编写公告相关规则供您参考:

法律位阶

法规名称

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业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板块

法规名称


业务办理指引及指南

科创板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等

沪主板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


创业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


深主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


北交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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