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和公司指定的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本期我们将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要求、制度要求和披露要求三个角度进行分享。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学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一般要求”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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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主要亮点
本课程主要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要求、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要求、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披露要求”三个部分来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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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一般要求相关法规体系
为帮助上市公司详细了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一般要求”的具体内容,我们梳理了相关规则供您参考:
适用板块 | 法规名称 | 具体条数 |
通 用 |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 全文 |
沪主板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4.1.5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 7.1.1-7.5.4 | |
科创板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 8.1-8.11 |
深主板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4.1.5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7.1.1-7.5.3 | |
创业板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8.1.1-8.5.3 |
北交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4.6.1-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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