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分类,从持股关系上,可以分为现有股东和潜在投资者。从性质上,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之分。从国别上,有境内投资者和境外投资者之分。而除了买方投资者之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还包括一些第三方参与者,例如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层及财经公关、自媒体等,但日常投关管理的主要对象主要是以下六类: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个人投资者、监管机构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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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主要亮点
本课程主要从“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对象、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三个部分来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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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为帮助上市公司详细了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和内容”的相关知识,我们梳理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和内容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要求 | 注意事项 |
公平性 | 上市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或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公司应当平等予以提供。 |
保密性 |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上市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 |
上市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 |
记录与存档 | 上市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时,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公司应当将上述记录、现场录音、演示文稿、向对方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
上述特定对象在与上市公司直接沟通时,应与上市公司签署承诺书,并交上市公司妥善保管。 |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妥善安排采访或者调研过程。接受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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