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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的函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12-08-10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各副会长、副监事长、常务理事单位: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排头兵和先行者。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步形成,我国上市公司基本覆盖了不同规模、类型、控股性质的企业,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尤其是以独立董事、监事会制度建设所代表的制衡机制探索,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但也存在“形似而神不至”或者认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和挑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我会”或“协会”)作为上市公司自律组织,组织宣传、普及推广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最佳实践,对于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成熟和完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我会研究制订了《关于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工作方案》。通过征集最佳实践、交流研讨、培训传导、调查研究和总结最佳实践等形式的系列活动,征集评选独立董事、监事会工作最佳作法,形成典型示范加以宣传推广;全面梳理分析两项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中的不足之处,形成政策建议;探索多元化、特色化公司治理模式,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分类指引。
      协会各副会长、副监事长、常务理事单位,是上市公司群体中的优秀代表,在各领域、各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我们期望藉此契机,请各副会长、副监事长、常务理事单位积极分享在独立董事、监事会工作中的实践案例和经验体会,交流研讨对完善两项制度的意见建议。书面稿件请于9月30日之前传真至协会办公室(010-88009654),或者将电子稿件发送至
fuwu@capco.org.cn。活动相关系列事项将在央视财经频道、四大证券报以及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敬请关注。

感谢各副会长、副监事长、常务理事单位对协会工作的一贯支持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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