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针对不良媒体对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发布虚假新闻、进行新闻敲诈等问题,去年8月以来,协会以中宣部、网信办等十部门开展打击新闻敲诈、虚假新闻专项行动为契机,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与相关部门联系建立举报直通渠道,对新闻敲诈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常态化震慑,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风清气正的新闻舆论环境。为提高举报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举报质效,现按相关部门要求,对举报线索报送表模板进行调整。
举报文字材料需包括两部分:举报信及举报线索报送表(见附件)。举报线索报送表仅作线索登记使用,举报主体需单独再写一封举报信,信中必须包含举报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落款加盖举报主体的公章。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