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9日,中上协第二届董秘委第三期“董秘沙龙”在深圳举行,中上协执行副会长姚峰、副会长郭润伟、副秘书长何龙灿出席会议。相关专家与来自全国各地的40余名董秘,针对近期我国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围绕争议解决途径及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
与会人士梳理了目前国际上解决上市公司收购争议的两种模式,即英国模式的自律组织模式和美国的法院模式,基于两种模式的形成背景、发展前景以及对新兴市场的启示,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争议解决模式的设计。与会者建议,中上协可以发挥自律组织作用,为解决上市公司收购争议提供较为缓和的另类解决渠道。
与会人士还交流了收购防御措施在我国法律背景下的适用性,包括通过市场交易与修改公司章程等方式,调整股份控制份额对比,股东表决权,董事改选、任职资格、提名、免除职务、特别授权,以及其它迂回防御措施;并重点讨论了“控股权争夺民事诉讼案与大额持股披露制度”、“上海宝银受罚案与上市公司股东提案”两个热点问题,分析了完善立法与监管的建议。
本次沙龙由深圳董秘委常务委员协办,中集集团承办。中上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董秘沙龙”首次走出北京,积极发挥地域优势,由各地董秘委常委协办,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董秘委将根据委员的需求和建议,适时策划按辖区或行业举办的“中国董秘沙龙”系列活动,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