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7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北京召开《公司法》司法解释座谈会。来自7个辖区的21家上市公司代表与最高法民二庭的领导、专家就《公司法》中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干预,中小股东权利保护,股东知情权干预,以及股东分红干预等方面的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各上市公司高管和法务负责人预先做了充分准备,轮流发言,畅所欲言,发表了很多很好的意见。
最高法民二庭张勇健庭长、杨永清副庭长、星月庭长助理、王东敏审判长等8位法官参加了座谈会。张勇健庭长在致辞中指出,《公司法》司法解释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权利和公司治理密切相关,应当充分听取上市公司意见。本次座谈会上市公司提出了大量非常有价值的意见,将会被吸收、体现在本次司法解释中。在今后类似的司法工作中,民二庭将继续与中上协合作,深入听取上市公司意见。
中上协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姚峰,纪委书记、副监事长杨琳,党委委员、副秘书长刘榕参加了座谈会。姚峰执行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搭建上市公司与政府部门的交流平台,反映上市公司的诉求是中上协服务会员的重要内容,中上协将进一步加强与最高法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政府和执法部门的政策、法规修订提供支持,为上市公司创造更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