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至9月3日,《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课题组由组长杨琳同志带队,分别在山东、大连、四川、上海辖区召开了4场座谈会,包括大连港、铁龙物流、四川长虹、东方电气、上港集团、中国船舶等45家上市公司监事会负责人和董秘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上市公司监事会是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监督制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主体,也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的渠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股权结构、观念、机制等众多因素,使得监事会“虚设”现象较为严重,监督权限、监督手段较为薄弱,在公司中的实际地位得不到有效保障。
在座谈中,各上市公司监事会负责人认真研究《指引(调研稿)》,结合各自在监事会工作实践中的思考,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认为,由中上协组织编写的《指引》内容涵盖了监事会的基本原则、薪酬待遇、各项知情权、独立监督权,强调了监事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内容全面,脉络清晰。在我国当前公司治理制度框架之内,既为监事履职提供了具体依据,具有指导意义,亦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实际推动作用。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姚峰在出席成都座谈会时表示,中上协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引导和促进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2013年研究编写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目前已获证监会批复,将于近期发布。《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主要是对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进行研究。在制度层面上,协会希望通过研究报告的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完善建议;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希望通过编写的《指引》,来指导公司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各公司代表针对《指引》提出的问题,真实地反映大家的需要,让我们了解到当前上市公司监事会运作的真实情况,为我们相关政策建议提供了帮助。今后,协会将在充分了解上市公司需求的基础上,组织研究编写一系列上市公司及管理人员的行为指引,帮助上市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