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行业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ESG专栏 民营党建案例 专题活动 数字化转型案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协会要闻 > 正文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与投保基金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14-04-08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落实投保“国九条”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4月4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就“促进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投资者保护的意识和水平,加强双方合作,强化机制保障”达成共识。合作框架协议由中上协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姚峰和投保基金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洪涛签署,中上协纪委书记、副监事长杨琳和投保基金副总经理马东浩以及双方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建立优势互补、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提高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水平。上市公司协会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推动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在对上市公司进行自律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投保基金公司作为投资者保护专业机构,构建了12386热线、投资者调查固定样本库等投资者诉求渠道,在多途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调查、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双方旨在通过合作,为监管部门制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为上市公司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发展。

《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研究,尤其在上市公司发生侵权行为时投资者赔偿机制的设计方面加强合作研究,为监管部门改进与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就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保护状况、投资者现状和需求等方面开展合作调查,并进行深入分析,为上市公司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建议。三是中上协将投保基金公司做出的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结果通报上市公司,促进上市公司自主改进相关工作。四是联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相关业务培训,持续引导上市公司充分重视此项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水平。五是通过搭建平台推动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进行通畅、有效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六是组织以投资者评价为导向的上市公司评选,培育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市场文化。

据悉,双方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需求调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评选等三项合作工作将同步启动。

 


媒体报道:
证券时报:http://epaper.stcn.com/paper/zqsb/html/2014-04/08/content_561655.htm
证券日报:http://zqrb.ccstock.cn/html/2014-04/08/content_411473.htm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v_news/sns_yw/201404/2975746.ht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