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31名监事及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列席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3年年会(理事会)。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纪委书记、副监事长杨琳同志主持。杨琳副监事长首先做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工作报告》,刘洪涛副监事长做了《监事会审议相关文件的说明》;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章程遵守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监督办法(草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合法性监督办法(草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共三个监事会监督工作办法。
杨琳副监事长在监事会工作报告中重点介绍了一年来,监事会在履行监督职能和为会员服务方面工作开展的情况。报告指出,去年中期会议以来,监事会始终坚持依据协会章程赋予的职权,结合协会实际情况,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从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入手,夯实监事会运行基础,努力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加强监事会工作规范性。依据协会章程,结合协会工作实际,起草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章程遵守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监督办法(草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合法性监督办法(草案)》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共三个相关文件。为监事会“合规有序”开展工作,提供了直接的制度保障和行为依据。二是准确定位,探索监事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在协会党委的领导下,经多方论证,协会监事会的职能和工作重点确定为:认真履行协会章程赋予的职权,围绕协会的中心工作,开展积极、有效的内部监督,以“监督+服务”的方式,为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三是开展研讨,积极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今年以来,副监事长杨琳同志先后带领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监事会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到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集团等会员单位进行交流学习,并就监事会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如何发挥监事会作用、监事会现场检查、专项调研工作的主要做法,以及监事会如何加强内控和防范风险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既为协会即将开展的上市公司监事会专题研究工作进行热身,也为会员单位之间创造了良好的沟通与交流的学习机会,切实发挥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四是完善监事单位信息统计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协会网站上对12位副监事长的个人资料重新进行了核对和更新,健全了监事会成员档案。此外,实行监事会联络员制度,明确了部分监事代表的指定联络员负责与协会监事会办公室日常联络工作。联络员制度的建立,疏通了与监事会成员的日常联系渠道,大大提高了联络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为监事会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创造了条件。五是配合离任审计,履行财务监督职能。2013年7月,证监会开展协会原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监事会办公室积极配合与参与,对有关问题进行跟踪和确认,发挥过程监督作用。审计结束后,根据证监会离任审计报告,专职副监事长和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与财务部门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审计问题整改方案,对有关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问询和分析,确定整改措施。
报告就下一步监事会开展工作重点进行了规划:一是依据章程和监事会相关工作制度,稳妥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监督+服务”的工作模式,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二是组织开展监事会成员间的专题研讨与交流活动,对如何开展监事会工作、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和监督水平进行探讨,促进监事会成员间的了解与互动。三是按照协会总体工作安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成 “监事会行为指引”课题组,开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研究,就筹备成立监事会工作委员会等相关工作,监事会办公室将积极配合协会相关部门,做好专题研究工作。四是开展监事会与国际国内同行间的互访与对话,通过工作交流开拓思路、丰富视角,借鉴先进的工作理念和工作经验,探索社会团体监事会工作的规律,更好的促进监事会工作的开展。五是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监事会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特别要加强法律、会计、审计和金融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综合技能,提高监事会工作水平。
最后,杨琳同志对各位监事在百忙之中参加此次会议表示感谢,她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协会的发展,积极参与、支持协会的各项工作,为协会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