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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行政审批何其多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3-06-17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陈清泰 张永伟


原题: 观点·聚焦行政审批改革①:行政审批何其多!

无论是当前形势下的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还是保持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都需要我们充分地释放改革红利。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突破口和抓手。

为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国务院近期批准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我国行政审批的现状如何?如何看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行政审批改革将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哪些积极作用?本报将通过专家观点、个案剖析、记者述评等多种形式推出一组连续报道,深度聚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供有关方面和广大读者参考。

——编 者

当前,我国企业发展正由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发展环境的改善对这一转型至关重要。最近,我们针对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转型的问题,从企业的视角,就改进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组织了专题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1.少干预:简化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

调查显示:

近三年1539家受调查企业每家每年平均向政府申报审批项目17.67个,单个项目涉及的审批部门平均为5.67个、审批程序平均为9.4道,受调查企业审批时间最长项目的平均值为171.35天,其中最长约为1500天。

建议:

简化企业设立变更程序。企业的设立要经名称核准、设立登记、验资、社保登记等12个以上流程和审批,涉及工商、税务、质检等7个以上部门。国有独资、外资企业和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还需履行额外的审批。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资本、经营范围等任何一项变更,都需进行工商审查和办理变更。有的企业一年需要更换几十次登记册。建议借鉴德国和我国香港等地做法,企业设立只需对口一个或少数几个政府机构进行登记;企业变更,一般只要限期报备,无需其他部门再审批,实行“宽进严管”。

清理政府审批和核准项目清单,建立防止变相审批的机制。2004年国务院决定将项目审批改为核准和备案。多数企业认为改革后的核准和备案很多仍是变相审批。建议政府修订核准项目目录,在一般领域、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实行备案制;对于少数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政府部门应公布审理程序、标准和从受理之日到给予答复的工作日数,接受社会监督。

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企业建设项目,从立项申请到投入运行要经过27个部门、50个环节。企业反映仅办理立项、规划许可证就需6—10个月。验收审批更是复杂,如某企业厂房竣工后申请房产证,耗时4个多月,跑了10多个部门,盖了20多个公章,花费10多万元。建议政府系统清理建设审批项目,合理设计工作流程,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

清理资质和认证项目,放宽市场准入。资质和认证是很多行业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但企业反映其数量和名目过多过滥,有些规定甚至相互矛盾,如要求有资质才能进入某领域,而要获得资质又须在该领域先有业绩,这就使新进入者“入市无门”。建议政府选择一些需设立资质和认证的行业,科学地清理所设资质和认证,取消无关紧要或效果甚微的部分,对留下来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简化流程”的制度化管理。

减少企业会议负担,规范检查活动。调查显示,上市公司平均每年接待政府检查和评比19.06次,所需费用占企业管理费的3.27%。非上市公司约为上市公司的1.5倍。北京某商业企业一年接受了各类检查210次,检查人员633人次,企业接待人员超过900人次。税务专项检查有时一次达一个月,长则半年。政府会议多,公司主要领导平均每年参会24.5次(其中53.9%被认为没必要参加),加上接待检查等,平均占用30.76个工作日。企业频繁填报工商、统计、税务、财政、证监等多个部门要求的、内容相近但格式各异的表格,耗费了很大精力。建议从减少“一次检查”、“一次会议”做起,力争为企业减少一半或1/3的接待和参会时间。建议由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一个能涵盖不同部门要求的报表,以减轻企业工作量。

建立针对评比活动的监管机制。近三年,每家上市公司平均获得28个奖牌、冠名、认证和牌匾,其中很多没有权威性、缺乏公正性。有的政府部门把设立名目,颁发牌匾作为推动工作的抓手;有的产品刚上市,“名牌产品”奖牌已经上墙。建议减少由政府出面组织的评比、发牌,对商业评比进行必要的监管,杜绝收费性评比。

2.强监管:政府干预要减,监管能力要强

调查显示:

近90%的企业认为政府监管对保障公平竞争环境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其中有35%认为监管严重不到位。假冒、仿制、不正当竞争等屡见不鲜;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监管力度不足;行业标准落后且实施不严。企业呼吁,政府干预要减,监管能力要强。

建议:

加快对创新活跃行业的监管体制改革。以医药和医疗器械行业为例,我国医药监管能力不足(美国有1.2万名药品审评员,而我国专业审评员只有87人),导致创新产品候审时间长、评审周期长,无法预期何时获批。建议在电子信息、互联网、电子商务、医药和医疗器械、能源等创新活动最为活跃领域,率先建立既能保障安全,又能促进创新的现代监管体系。

强化国家标准的约束力。多数企业认为,我国现行的技术、质量、环保、安全、卫生、能耗等许多标准已经落后于我国发展阶段,而且执行不严,有的还受到地方保护。一家钢企反映,欧美国家各种建筑钢材标准强度不小于500兆帕,我国只有螺纹钢的标准是400兆帕,由此导致使用等量的钢材,我国的建筑寿命会缩短1/3以上,保证同等的寿命就得多用很多钢材。

集中整顿典型的破坏市场秩序行为。2012年,三大石油和国家电网公司的各类应付款总计超过1.5万亿元,高铁建设拖欠超过一年的工程款已超过1000亿元。2011年政府采购额已超过了1万亿元。国企和政府年采购额巨大,但付款期越来越长,很多在180天左右。拿不到货款的中小企业,又向下游赊欠,扩大了三角债。一家面向央企销售的民企2012年营业收入2.44亿元,而应收账款总额为1.42亿元,占该年营业收入的58%。建议政府采取专项行动,限制政府部门和大企业的拖欠账款行为,这对改善市场秩序有标志性作用。

加快垄断领域改革。民营企业虽可参与铁路、油气管网等新放开领域的投资,但难以实质性参与经营,一些民营资本无奈撤出。建议政府落实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承诺,力求短期内在金融、基础设施和能源等领域使民营资本的进入有实质性突破,建立市场信心。建议政府修改《反垄断法》,改革并强化执行机构的权能和独立性,使其有足够能力公正地执行法律赋予的使命。

3.减负担:从税费和社保入手,减轻企业负担

调查显示:

目前企业缴税已占营业收入近10%,全国2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100多家公司上交的税费是其净利润的5倍以上。我国社保费率约为40%,在全球125个国家排名前12,仅低于罗马尼亚、捷克、波兰等国家,较美国(16.1%)、日本(25.24%)、韩国(15.13%)等高出很多。

建议:

实行结构性减税。一些企业认为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是激励创新最有效、最公平的政策。如果支持创新的普惠性减税由目前的100多亿元上升到500亿元,其效果将胜过财政每年上千亿元的科技经费补贴。出口退税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政策的办理手续仍较繁琐,企业反映退税到账一般要半年至一年。如果退税时间减少一半,对于出口型中小企业相当于流动资金增加了50%。

优化税制结构。我国仍以流转税为主体,增值税和营业税等占税收总额的54%,而发达国家多不超过30%。流转税以货物和劳务流转额为计税基础,衔接环节极易出现重复征税,且未考虑企业是否盈利。建议政府增加财产税等直接税种,相应减少流转税等间接税种,加快推广“营改增”的税制改革。

规范行政性收费。各类行政性收费已超过企业营业收入的1%,收费项目名目繁多。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工会经费等国家列明的基金项目外,一些地方还征收河道修建维护费、代除雪费等。土地、矿产等领域的收费项目更是多达数十种,某些地方缴费额已达企业营业收入的8%。建议国家组织一次行政性收费的清理,简政清费,加大“费改税”改革力度。

减少企业社保支出。从调研情况看,我国企业薪酬支出(含“五险一金”)、职工税前薪资、税后薪资,三者的比例基本是1.4∶1∶0.8,即职工税后收入8000元,企业需支付约14000元,其中6000元是缴社保和个税。企业社保支出成为用工成本增加的重要因素。建议适当减少企业社保支出,政府分担更多支出责任。社保统筹部分在员工流动时不能随之流动,影响了员工缴费的热情。建议政府推进社保账户跨地区携带,保障员工权益。

4.解困难:解决企业融资与并购难题

调查显示:

我国企业融资的近70%来自银行贷款,贷款为主的融资结构使企业财务成本攀高,2012年四家国有银行净利润7746亿元,占全部上市公司净利润总和的50%以上,而实体企业贷款利息支出与净利润的比例上升至50%。

建议:

改革股权融资审批制度。企业反映再融资审批一般要一年以上,长则3年左右,往往导致企业错失融资和投资的最佳时机。如今上市公司已有规范的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定向增发等有条件由审批改为备案。

改革债券融资审批制度。债券融资审批主体过多,部门分割限制了融资产品的创新和市场化进程。有些审核时间过长,如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审核一般需要1年。建议政府将债券融资改为备案为主,少数需要审批的如城投债,应缩短审批流程。

约束地方政府对企业并购的不当干预。调研中发现,各地国企参与跨区域重组时,都要求本地企业保持控制权,导致跨区域并购很难成功。有的地方担心“国有资产流失”,政府对民企并购国企干预过多,甚至强制亏损的国企兼并盈利的民企。一些地方政府出面“归大堆”、“拉郎配”,“制造”大企业集团,并购后的重组十分困难。

减少境外并购审批,支持企业“走出去”。企业普遍反映境外并购审批环节太多。一般需经地方相关部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汇局和证监会等审批。涉及金融、能源、传媒等行业以及国有企业,还需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各环节多为串行审批,耗时过长。

 
(制图:张芳曼)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建议再融资审批与项目审批脱钩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日前针对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转型的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并归纳了24条建议,形成题为《改进政府与企业关系,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题报告。报告称,目前上市公司再融资要取得发改、环保、国土、国资等前置批复才能进入证监会的审核程序,建议将融资审批与项目审批脱钩,各走各的流程。
        报告称,企业反映说,再融资审批一般耗时1年以上,长则3年左右,往往导致企业错失融资和投资的最佳时机。上市公司已有规范的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有条件由审批改为备案。
        在改革债券融资审批制度方面,报告认为,债券融资审批主体过多,部门分割限制了融资产品的创新和市场化进程。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由央行下属的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核;公司债、企业债、城投债由发改委会签,由证监会或央行审批;可转债由证监会审批。报告建议,债券融资改为以备案为主,少数需要审批的如城投债应缩短审批流程。
        报告建议减少境外并购审批,支持企业“走出去”。企业普遍反映境外并购审批环节太多,一般需经地方相关部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和证监会等审批,涉及金融、能源、传媒等行业以及国有企业还需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各环节多为串行审批,耗时长,可能丧失并购良机或成本被大幅抬高。报告建议清理审批项目,将串行审批改为并行审批,对一般性并购可采用备案制。
        报告建议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目前很多产能过剩行业的主体企业经营困难,发起并购的能力较弱,但并购时机难得。建议设立若干产业并购基金,适度增加杠杆作用,市场化地参与行业并购重组。并购基金可由政府出资,广泛吸收社会资本。(记者 毛建宇)


http://news.eastday.com/rollnews/f/2013/0620/4018370948.html




 

 

上市公司不堪高税费中上协呼吁“减负”

  今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上市公司面临的经营压力也有所加大。这些困难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企业希望如何加以改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项调研显示,税费负担重成为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调研发现,全国2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100多家公司上交的税费是其净利润的5倍以上。
        中上协将调研得到的这些信息,提炼归纳了24条建议,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并得到批示。该调研报告日前正式公开。针对企业反映的税费负担重等问题,报告建议实行结构性减税、增加财产税等直接税种,相应减少流转税等间接税种,加快推广“营改增”的税制改革。目前,中上协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论证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落实方案。
        项目审批时间最长达1500天
         调查结果显示,近三年每家企业平均每年向政府申报、审批项目为17.67个,单个项目涉及的审批部门平均5.67个、审批程序平均为9.40道,1539家受调查企业审批时间最长项目的平均值171.35天,其中最长约为1500天。而企业建设项目,从立项申请到投入运行要经过27个部门、50个环节。
         为此,中上协建议,借鉴德国和我国香港等地做法,企业设立只需对口一个或少数几个政府机构进行登记;企业变更,一般只要限期报备,无需其他部门再审批,实行“宽进严管”。同时,系统清理建设审批项目,合理设计工作流程,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对企业的检查评比呈下降趋势,但企业仍感检查过多、会议过多、报表过多。
         调查显示,上市公司平均每年接待政府检查和评比19.06次,所需费用占企业管理费的3.27%。非上市公司约为上市公司的1.5倍。近三年,每家上市公司平均获得28个奖牌、冠名、认证和牌匾,其中很多没有权威性、缺乏公正性。
        报告建议,从减少“一次检查”、减少“一次会议”做起,力争为企业减少一半或1/3的接待和参会时间。建议由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一个能涵盖不同部门要求的报表,以减轻企业工作量,对商业评比进行必要的监管,杜绝收费性评比。
         100余家上市公司税费为净利润5倍
         尽管作为企业代表的上市公司有条件在资本市场融资,但其依旧感觉经营活动存在税费负担重和社保支出多、融资与并购存在障碍等问题。
        调查显示,目前企业缴税已占营业收入近10%,很多企业上交的税费超出企业净利润,全国2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100多家公司上交的税费是其净利润的5倍以上。1539家受访企业有93%的企业认为应将降低企业税负、简化税种作为税收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上协建议,实行结构性减税为企业增加流动性资金,建议增加财产税等直接税种,相应减少流转税等间接税种,加快推广“营改增”的税制改革,规范行政性收费,建议推进社保账户跨地区携带,保障员工权益。
        同时,由于我国企业融资的近70%来自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占比较低,调研中,62%的国有企业、52%的民营企业、54%的外资企业认为应加快金融改革,拓展渠道,扩大包括股权融资在内的直接融资比重。
         为此,在改革股权融资审批制度方面,中上协建议将融资审批与项目审批脱钩,需要审批的各走各流程,不应互为前置条件,并建议推进IPO融资的市场化改革,可从创业板开始将审批制转向备案制。
         此外,中上协也提出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减少境外并购审批,支持企业“走出去”等建议,解决企业并购方面的难题。
         据了解,今年以来,中上协通过到企业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共收回有效问卷1539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改进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专项报告。(记者 郭玉志)
http://www.cs.com.cn/xwzx/zq/201306/t20130620_4030148.html


 

 

中上协调研报告显示上市公司税费占营收10% 九成公司吁减税

        记者昨日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简称中上协)获悉,今年以来,中上协针对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转型的问题,从企业的视角,就改进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组织了专题调研。调查显示,税费负担重、社保支出多是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目前企业缴税已占营业收入近10%,全国2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100多家公司上缴的税费是其净利润的5倍以上。
        据中上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调研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目前仍存在对企业经营活动行政性干预过多、公平竞争环境有待完善、企业税费负担重和社保支出多、融资与并购存在障碍、创新环境不理想等五大类问题。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中上协从企业角度提炼归纳了24条建议,包括改革投融资体制、减少项目审批、放松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清理检查评比和认证项目、加快垄断领域改革、结构性减税、优化税制结构等方面,形成了《改进政府与企业关系,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专题报告,该报告用第一手资料分析了政企关系,反映了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在多方面都有空间。国务院领导对该报告高度重视并做出了重要批示。
        记者了解到,在调研中,民营企业反映最多的问题是市场准入,最盼望的是有更多的市场机会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民营企业虽可参与铁路、油气管网等新放开领域的投资,但难以实质性参与经营,一些民营资本无奈撤出。建议落实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承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重塑监管”,力求短期内在金融、基础设施和能源等领域民营资本的进入有实质性突破,建立市场信心。此外,建议修改《反垄断法》,改革并强化执行机构的权能和独立性,使其有能力公正地执行法律赋予的使命。
         而税费负担重、社保支出多是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调查显示,目前企业缴税已占营业收入近10%,很多企业上缴的税费超出企业净利润,全国2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100多家公司上缴的税费是其净利润的5倍以上。1539家受访企业有93%的企业认为应将降低企业税负、简化税种作为税收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了三项建议。
        一是实行结构性减税。一些企业认为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是激励创新最有效、最公平的政策。如果支持创新的普惠性减税由目前的100多亿元上升到500亿元,其效果将胜过财政每年上千亿元的科技经费补贴,而且机制会更好。
        二是优化税制结构。有企业反映,流转税以货物和劳务流转额为计税基础,衔接环节极易出现重复征税,且未考虑企业是否盈利。最近两年在经营环境不佳、效益较差时期,企业税负压力反而相对加大。建议增加财产税等直接税种,相应减少流转税等间接税种,加快推广“营改增”的税制改革。
         三是规范行政性收费。各类行政性收费已超过企业营业收入的1%,收费项目名目繁多,企业大多不清楚收费的依据和实际用途。某些地方缴费额已达企业营业收入的8%。建议国家组织一次行政性收费的清理,简政清费,加大“费改税”改革力度,并增强透明度,使企业了解设费根据、用途和使用情况。
         此外,调研中,62%的国有企业、52%的民营企业、54%的外资企业认为应加快金融改革,拓展渠道,扩大包括股权融资在内的直接融资比重。
        部分企业建议推进IPO融资的市场化改革,可从创业板开始审批制转向备案制。“再融资审批一般要一年以上,长则3年左右,往往导致企业错失融资和投资的最佳时机。”企业反映,上市公司已有规范的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定向增发等有条件由审批改为备案。目前上市公司再融资要取得发改、环保、国土、国资等前置批复才能进入证监会的审核程序。建议将融资审批与项目审批脱钩,需要审批的各走各流程,不应互为前置条件。
         针对目前债券融资多头审批的现状,企业认为,部门分割限制了融资产品的创新和市场化进程。有些审核时间过长,如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审核一般需要1年。建议债券融资改为备案为主,少数需要审批的如城投债,应缩短审批流程。
         中上协表示,下一阶段将积极探索建立关注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追踪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反映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为中央有关部门提供咨询信息和决策参考,积极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记者 侯捷宁)

http://zqrb.ccstock.cn/html/2013-06/20/content_3623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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