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的规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负责按照《指引》组织对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分类”,“报中国证监会审定发布”,并“应当建立与上市公司的日常沟通机制,就行业类别划分及变更情况征求上市公司意见”。
目前,中上协已依照《指引》,根据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数据完成了行业预分类工作。为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权益,正通过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各上市公司可以在2012年12月4日至10日间登陆中上协网站(WWW.CAPCO.ORG.CN)“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区,进行复核并反馈意见。中上协将恪守服务宗旨,竭诚为上市公司提供信息咨询和意见反映服务。
根据《指引》规定,中上协已组建了由国家部委、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相关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并制定了《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暂行)》。所有上市公司的行业归属,将严格按照《规程》,通过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出具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审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