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运作一直是困扰会员单位公司治理的普遍问题,为此,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入调研运作比较好的监事会,并于10月12日召开了监事座谈会。会上建设银行、长江电力、中国重工、中国远洋、泛海建设、湘鄂情、光线传媒等分别介绍公司监事会运作情况,中上协领导总结分析了上市公司监事会运作的总体情况,并在座谈会上给予指导和建议。
上市公司监事代表发言精粹
一、建设银行之声音
建设银行监事刘进:“我们不断地深化了这方面(监事会的职责和定位)的认识,加强了研究讨论,紧密结合建设银行实际情况,也注意借鉴国内外公司治理的一些经验,注意总结原来国务院外派监事会工作的一些做法,同时听取大股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从而逐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职责任务。在监事会内部加强探索和创新,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监督方法,丰富监督手段,梳理工作的切入点。”、“建设银行监事会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条件,是职责明确、机构独立、队伍专业,得益于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重视监事会建设。”、“建设银行监事会通过研究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与评价办法》等制度办法,为监事会规范运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中国远洋之声音
中国远洋监事会主席宋大伟:“这个机构里边是五个议题,纪检工作,监察工作,审计工作,另外还有巡视工作,现在中央要求搞巡视,还有一个是监事会”、“加强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结合企业情况,在培训方面,新的董事,包括我做监事会主席也是,培训请谁呢?我们请香港的普华永道给我们讲,还要去新加坡学,所有的监事培训都有,而且还给你一整套的流程,这个很规范,加强培训和交流。”
三、泛海建设之声音
泛海建设监事会副主席王宏:“监事会履行职责主要通过以下的工作方式:一个是列席三会……第二个方面,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的调查,并提出特别意见和建议。从去年开始,我们监事会主席去年和今年两次带队对大连和上海公司的内控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那么通过调研检查提出无论对董事会或者经营层提出一些有关这方面的工作的建议,通过我们这些日常巡查,我们感觉到这个应该是常态化,规范化。”
四、光线传媒之声音
光线传媒监事会主席袁若苇:“通过比较公司治理中监事会和独董的职责差异,提出监事会的监督应更侧重于对决策和日常工作管理行为的合法性、资产运行的安全性和财务成果真实性的审查。”、“由于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会都以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为目标,在共同关注的部分,监事会与独立董事采取资源共享的模式,加强相互的沟通和交流,相互协作,共同发挥作用,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监事会的质量。”
中上协领导总结点评
一、陈清泰会长
“我听了以后非常有启发,虽然监事会写入《公司法》已经有20年了,但是现在看看,我们还不敢说哪一种模式比较好,因为大家各有各的做法,也还不太敢说哪一个肯定就是最好的,所以我们开展了最佳实践活动。作为公司监督的力量之一,监事会得到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重视,但是如何使其监督作用做到科学、规范、有效,以较低的管理成本获得较大的管理效果,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除此之外,关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如何分别发挥作用,有效配合,并令内部监督的执行具有可操作性等,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上市公司协会成立之后,我们关注的是如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问题,就是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在这方面我们开展了关于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活动,进一步探索各种类型公司监事会发挥作用的不同模式。
在监事会的运行过程中,一个是有效性,一个是降低成本,能够使公司的监事会运作效率更高,争取能够建立这样一个原则。我们通过倡导监事会最佳实践,发掘各种行之有效的做法,能够让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相互借鉴,也能够帮助监管层形成具体的行为指引。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存在公司差异化较大的问题,因此搜集最佳实践案例来让不同类型的上市公司进行探索研究,这是非常重要的。”
二、李小雪执行副会长
“听了几家监事会代表的发言,我总结这几家的监督模式基本概括为两类:一是以建行为代表的综合型监督模式,另一个是以中国远洋为代表的单一型监督模式。无论哪种模式,总的来说,我先谈七个字。
首先是‘挺实’,监事会做了不少实事,从宏观层面看,‘实’表现在建行监事会经过八年的监督实践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构建了以履职尽职监督和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为战略监督层面、以监事会办公室下设的综合处、尽职监督、财务监督、内控监督、风险监督等若干处室为日常执行监督层面的组织体系;夯实了从监事会到委员会再到具体监督内容的制度体系;形成了监督内容明确、监督手段丰富和监督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营造了一批专业化的监督工作队伍。我想这个监管体系是我们最佳实践活动将要推广的案例。从微观层面看,‘实’体现在监事会搜集信息,甚至本身就生产信息,比如说测评,直接发下去,履职是什么情况?打分下来,自己制作信息,这对监控一个企业很重要,我看好多机构,哪怕像我们中国重工,有点重叠,照样搜集,整体上是自己进行调查,这和独立董事有很大的不同。
第二是‘挺土’,怎么挺‘土’呢?《公司法》第54条、第55条规定了监事会的调查权、质询权、股东会召集权,内容不少;独立董事就只有一条,主要内容是可以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内容很少,但通过交易所发的指引很具体。我们的监事会没有指引,因此监事会内容才显得很空,没有具体化,又缺乏统一的认识,也缺乏统一的规则,显得对自己的特色内容缺乏研究,缺乏系统。
第三是‘嘴不大’,大家干的很多事,股东不知道,除了大股东知道,其他股东谁也不知道你们干啥了,包括你们建行公开的也就两行字,另外媒体也不知道。而独立董事基本是专家学者,‘嘴大’,公开说的都是独立董事,而且也规定独立董事要发表意见,专家学者一出来就说话。
所以我觉得‘挺实’,‘挺土’,‘嘴很大’,其中干得‘挺实’是我们的特色。我前面谈到了两种监督模式,我想不同的上市公司会有不同的选择,同一上市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会有不同的选择,就这两种模式,我们协会的同志要好好研究,帮助会员做好监事会的工作。”
三、刘森监事长
“首先代表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对七家公司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同时对上市部和媒体朋友来参加这次会议表示欢迎。这次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活动协会领导很重视,专门召开监事会座谈会交流、研究上市公司监事会建设。通过了解,7家公司的监事会工作都非常有特色,有很好的实践和做法,所以请大家来做个介绍并进行研讨。我相信这次会议一定会对这次活动起到很好的作用,同时给我们一个学习的机会,再次对大家百忙当中做了精心的准备和这次精彩的发言表示衷心地感谢。”
四、张新文副监事长
“我听了以后很受启发,各个公司有各公司的特点,我自己感觉结论性的思想是什么呢?我先谈一下我们监事会的现状,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监事会发挥作用比较好的,其工作制度做得比较完善,非常健全;第二种情况是监事会发挥作用一般的,其工作制度是按照公司内部监督的实际要求,把监督的事项细分以后,制定了很多制度;第三种情况是一些工作制度就比较简单,仅按章程、证监会要求制定。国内监事会的工作有点像什么呢?就像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单靠公司自己完善监事会制度,这个很难。现在推动最佳实践活动能起到一定作用,也符合现在的历史现状,具有积极意义。
我想我们在座的公司有各种不同的情况,行业风险比较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视监事会工作,反之不重视。虽然公司法对监事会有法规的要求,但过于笼统,不像董事会那样有具体的工作要求,不便于指导公司开展监事会工作,因此,我们上层要有一个具体指导监事会工作的指引,但证监会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指引,一方面是认识问题,还有一个就是实践问题。我听了以后,在思考如何能帮助会员解决制度建设的问题,一方面我们积极呼吁法律及时修改,另一方面我们建议制定一个监事会工作指引,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附件:参会公司监事会运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