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研修班”。研修班以“提高风险意识,防控内幕交易”为专题,邀请资深金融专家、具有丰富内幕交易稽查执法经验的证监会稽查局局长兼稽查总队队长欧阳健生,从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法律体系与责任、综合防控体系以及当前内幕交易的特点和规律三方面,介绍了我国资本市场对内幕交易监管与防控的情况。
他指出,从全球经济来看,内幕交易是伴随着证券市场发展、共生的一个顽疾。我国的证券市场自产生以来便有内幕交易问题存在,尤其是2006年股改基本完成之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现象日趋活跃,内幕交易这种现象开始引起投资者关注,监管机构对内幕交易的防控迫在眉睫。
欧阳健生局长向学员阐述了认定内幕交易的四大要素,即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幕人与内幕交易行为。并进一步介绍了我国近年来对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的改革,以及日趋完善的内幕交易相关认定规则。
为了让参会学员获得更为深刻地直观感受,欧阳健生局长深度解读了“高淳陶瓷案”、“天山纺织内幕交易案”等经典案例。他指出,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高管内幕交易现象仍十分突出,具有以下特点:国家公职人员涉案时有发生,呈现出涉案人员层级高、涉案金额大的特点;内幕交易主要集中于并购重组、“高送转”环节,同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近年来发生的内幕交易案中,上市公司董监高成立公司,与其他主体勾结,以单位形式合谋进行内幕交易或利用多个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行为极其恶劣,而且出现了行为人向多家上市公司刺探内幕信息进行多次交易的情况。此外,我国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手法还有着向隐蔽多样、账户分散、多层传递方向发展的趋势。
欧阳健生局长强调,正是由于内幕交易行为的危害性越来越大,对资本市场的破坏力越来越强,所以我国证券稽查执法机构执法体制显得越来越重要,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统一指挥、密切协同、五位一体、快速反应”的行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