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效发挥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资源配置功能,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日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退市制度方案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特别是存在退市风险公司的切身权益,为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充分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正当权益,同时,为监管机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协会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就退市制度方案面向广大会员深入征求了意见。一是通过协会网站面向全体会员公开征求意见;二是通过各地上市公司协会向当地会员征求意见;三是邀请了40家具有代表性会员(含2家ST公司、3家*ST公司、1家SST公司)召开了4场座谈会。
广大会员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历史沿革和现状,以及各自公司的具体情况,对退市制度方案提出了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部分指标的选取和指标数值的设置有待进一步论证;退市后续制度安排需要进一步细化,建立完善退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稳定;建立退市公司首发股东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审查追责机制;对退市公司的中小股东提供司法救济等。协会将对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整理、汇总,尽快向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