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代表,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年会。首先,受易主席委托,我谨代表证监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中国资本市场建设,特别是在此次抗击疫情、复产复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上市公司代表们表示由衷的钦佩和衷心的感谢。
资本市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发挥好资本市场的“中枢作用”,不仅会对工商百业的健康发展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产生积极影响,而且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国际金融治理产生深远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对资本市场高度重视,多次就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资本市场建设和上市公司监管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
去年5月11日,易会满主席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和支柱,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牢牢守住‘四条底线’,常怀敬畏之心”。一年来,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并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推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基础制度建设,改革完善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再融资、并购重组、分拆等制度,推动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制度体系和生态体系。
一、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有效提振资本市场发展信心
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发展的亲历者和见证者。2020年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当年两个交易所只有“老八股”和“老五股”,现在上市公司则超过了3800家。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上市公司见证了我国资本市场辉煌发展的30年。三十年来,数以千计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做大,实现了价值创造,通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特别是在抗击疫情等国家需要的关键时刻,上市公司总能展现出“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的使命担当。
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国之重器”。截至5月末,我国境内股票市场共有上市公司3,868家,总市值59.61万亿元,继续保持全球第二大市值的股票市场地位。上市公司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的“龙头企业”。2019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量约为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1%,但上市公司营业利润总额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利润的比重达到42.61%,是当之无愧的“国之重器”。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非金融上市公司总体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部分行业转危为机、转产扩能,新业态、新行业发挥了有效的托底支撑作用,如生物医药、新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上市公司逆势增长,展现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潜力。目前超过95%的并购重组交易已无需审批,随着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日趋彰显,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已占全市场的65%,且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
上市公司是双轮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2019年6月,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启了新的征程。通过鼓励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一批“硬科技”项目实现了科技与资本深度融合,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截至今年4月末,我国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总计1,632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42.39%。2019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总额达到8,467.27亿元,同比增长18.12%;上市公司新增专利授权47,700个。
上市公司是履行社会责任的“模范代表”。上市公司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一带一路”、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在已披露2019年年报的上市公司中,1,24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扶贫信息,1,37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环保相关信息。特别是今年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广大上市公司展现出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优秀中国企业形象,共有1,195家上市公司捐赠款物,累计折合资金投入约66.61亿元。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践行“人民性”的源头基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经营行为,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键,也是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人民性的重要体现。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是上市公司应尽之责。近年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投资者保护的意识逐步增强,上市公司敬畏投资者的文化氛围正在形成。今年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数量大幅增长,截至目前,约六成公司在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近八成董事长亲自出席,其中“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有220家公司已召开业绩说明会,较去年增加一倍;同时,全年共有1,384家上市公司接待投资者线上或线下调研来访。此外,今年两市上市公司预计现金分红1.36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2018年股份回购制度改革以来,沪深两市合计披露回购方案536单,实际回购金额近1,100亿元,日均回购金额是改革之前的4.7倍,今年1-5月,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达199家,金额147.31亿元。分红和回购的双轮驱动,使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也为维护疫情期间的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当前经济形势来看,尽管一季度极不寻常,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强紧迫感。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顽强拼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经济社会运行已逐步趋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也在加快恢复,特别是我国经济在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都体现出极强的适应性,部分传统产业也展现出强大的韧性,这是我们继续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的信心、底气和定力所在。希望上市公司能够再接再厉、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稳中求进,继续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头雁效应”。
二、诚信合规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充分肯定上市公司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出现了一些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给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也给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坚决从严从重打击。4月7日、4月15日、5月4日,国务院金融委连续召开三次会议,都提出要坚决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2019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相关问题和风险的暴露,除了部分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执业、“看门人”作用缺失等原因,从上市公司自身查找,根源可以归纳为“两个不足,一个缺位”,诚信意识不足、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公众公司责任义务缺位。
一是诚信意识不足。我国资本市场建立时间相对较短,市场诚信基础较弱,部分上市公司道德风险突出。个别上市公司极端恶劣的造假事件,重创了资本市场信心,引发了信任危机。失信的公司不能在市场立足,失信为公司积累的不是财富而是灾难。
二是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除了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典型问题尚未根治外,近一段时间,又出现了上市公司子公司失控、董事滥用免责条款等新情况,造成不良影响。这些问题大多与治理独立性不够、治理失效、内控缺失相关。
三是公众公司责任义务缺位。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的属性决定了给市场、给投资者呈现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是其内在要求,但少数大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淡漠,不能正确认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及法定义务,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全体股东的信义义务,过度追求通过资本运作获利,忽视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的做惯“甩手掌柜”,试图以不知情、不专业、被隐瞒等理由作为“免责盾牌”,或者不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侵犯中小股东知情权,乃至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广大上市公司应当肩负起规范发展、提高质量的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在新时代资本市场建设中展现担当作为,要做到守法合规、诚实守信、规范治理。
一是守法合规。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守法经营、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合规是我国法律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是所有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上市公司必须遵守资本市场规则,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准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坚决杜绝财务造假行为。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将进一步推动市场各参与主体切实建立起“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的合规意识。
二是诚实守信。诚信是公司经营之魂,是公司存续的根基和安身立命之本。资本市场近30年的发展历程,深刻揭示了企业的发展必然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发展。诚信能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为公司赢得声誉和品牌。讲诚信是最节约的发展方式,能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保护,赢得合作伙伴、客户与投资者的尊重与信任。上市公司要充分发挥诚信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驱动力,加强道德合规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企业的诚信文化。只有上市公司诚信经营,规范发展,资本市场运行才能保持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规范治理。健全完善、公开透明、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上市公司应当在治理规范上作出表率,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让规范公司治理的理念从外部推动转变为行动自觉,从根本上提升市场主体内生约束机制的有效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要正确认识、自觉承担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及法定义务,忠实勤勉履职,真正将企业做成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良心企业。针对当前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证监会将在全体上市公司中组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过自查自纠、现场检查和整改提升等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多措并举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也是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初心使命,更是证监会系统工作永恒不变、重中之重的工作主题。做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断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扩大市场深度广度,让上市公司真正成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伴随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证监会已启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对于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证监会将会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开展推动。
一是坚持制度优先,推动上市公司合规发展。对照新修订的《证券法》,全面梳理完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制度,形成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治理准则、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中心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继续推动优化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减持、退市等制度,构建起与新《证券法》相配套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同时,充分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确保创业板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实施,继续支持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推动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围绕新《证券法》施行,坚持无知惯性违规以规范为主,恶意违规以打击为主,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特别是对于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说假话、做假账,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风险苗头或者已构成违规事实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做到“打早、打小、打疼”。通过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最终形成“良币主导”的市场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的监管,通过加大培训力度,真正抓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诚信规范水平。
三是坚持风险管控,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重点领域风险。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加强协调、完善政策、管住增量、化解存量的原则,平稳有序推进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完善风险处置协调机制,信息互联,措施共商。运用好纾困、债转股、融资置换、并购重组等渠道和政策工具,打造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取得更大突破。严格执行分层次、差异化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制度,控制限售股质押。夯实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规范金融机构展业要求,有序压降第一大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同时,不断拓宽退市渠道,健全退市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加强退市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四是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监管效能。继续探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并将其作为净化资本市场的重要途径,让更多的市场参与者都加入到资本市场的生态净化过程当中,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立足于建设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积极引导拟上市公司树立起企业“主体”上市和“思想”上市同步的理念,加大对优秀上市公司的新闻报道,讲好中国上市公司故事,营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化解风险还是促进发展,单靠证监会“单兵突进”很难完成,迫切需要各方努力、齐抓共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生态。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成立8年来,秉承“服务、自律、规范、提高”的工作宗旨,切实履行自律规范职责,与会员企业共经风雨、共度时艰,围绕会员服务、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付出了艰苦努力,已成为上市公司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真正成为了服务上市公司的“桥梁、窗口、平台和阵地”,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在新的形势下,希望上市公司协会作为证监会与上市公司沟通交流的重要桥梁,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把大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培训的重要职责,加强上市公司诚信道德教育,引导会员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协会与地方协会的沟通,提高会员服务和会员自律管理能力。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协会依法依章独立开展工作,为我国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