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抓好“关键少数”培训的工作要求,2021年3月26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了本年度“第一期上市公司治理专题培训班”。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出席本期培训并致辞。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李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执行副会长宋丽萍、浙江证监局副局长孔艳清、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董国群、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李鸣钟、资本市场学院副院长彭文革出席开班仪式。
阎庆民副主席在开班致辞中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既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和具体任务。证监会系统上下积极行动、宣传引导、构建合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取得良好开局。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是《意见》部署的第一项工作,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工程。
证监会正有序推进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使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他强调,上市公司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总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他指出,上市公司要遵循“四个一定”:一是上市公司“关键少数”一定要强化内生动力、承担主体责任;二是上市公司一定要严守公司治理底线要求;三是上市公司一定要对标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四是上市公司一定要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朱从玖副省长在致辞中介绍了浙江省经济发展和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浙江省经济发展成果显著,上市公司群体为浙江省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浙江上市公司总体运行比较规范,建立了相对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制度,为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但部分上市公司仍然存在公司治理问题。他指出,上市公司要把完善公司治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配合监管,拥抱监管,让上市公司真正成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信得过的企业,同时还要发挥龙头作用,更好地带动产业链的提升,引领当地的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为期1天,安排紧凑,内容充实,从理论和实践、监管者和上市公司等角度设置了8门课程。
上市部李明主任做了题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授课。他指出,上市部将通过抓好四项工作,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一是抓好重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坚持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坚决打好“清欠解保”攻坚战。二是抓好风险防范,继续化解上市公司各类风险,确保质押风险不反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抓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制度、梳理整合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四是抓好监管效能提升,增强年报监管有效性,强化注册制下并购重组监管。他强调,当前,合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良好氛围正在加速形成,上市公司必须承担起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他还就目前上市公司治理在决策、执行、监督层面需要关注的问题做了分析,指出要深入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强化内生动力、构建良好生态、完善制度规则等措施,切实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上交所董国群副总经理从退市制度改革的角度做了题为“诚实守信、专注主业,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授课。他指出,退市制度改革迎来良好的外部环境,本次退市制度改革要点,一是推动空壳企业及时出清;二是推动股价市值等交易类指标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坚决打击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四是严格退市执行、压缩规避空间。并提醒上市公司要深刻吸取少数公司退市的教训。
深交所李鸣钟副总经理做了题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授课,结合监管形势、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等背景,强调规范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基础。深交所将强化“关键少数”监管,强化退市监管,严把出入口关,发挥好平台、资源和市场优势,为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做贡献。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副主任董文媛做了题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分析”的授课,结合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讲解了“关键少数”的主要法律义务及违法类型,分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等相关案例。她指出,新《证券法》大幅度提高了行政责任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做出了修订,大幅度提高了刑期和罚金,同时把实控人和控股股东明确纳入了犯罪主体的范围。她还提醒上市公司,要关注2019年出台的《操纵市场司法解释》,正确处理合法数据管理与违法信息型操纵行为的边界。
证监会会计部夏文贤处长做了题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关注问题及内部控制”的授课,讲解了资本市场改革与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是“真实、准确、完整、清晰易懂”,以及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证监会研究中心赵立新研究员做了题为“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的授课,讲解了公司治理的内涵和基本框架,公司治理的本土化实践、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理论思考。
宋志平会长作了题为“公司治理的实践与思考”的授课,他结合自身40年的企业实践和多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宝贵经历,分享了上市公司在保障股东权益、强化董事会的职能、发挥内控机构的功能、尊重利益相关人的权益、提高信息透明度等五方面的思考与建议。
浙江证监局公司监管处处长娄丽忠,结合浙江辖区上市公司特点,传达了辖区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要求。她对上市公司治理违规案例进行解读,并传达了近期监管政策和要求。
本期培训得到了各地证监局、资本市场学院和地方上市公司协会的大力支持,来自浙江、辽宁、重庆、宁夏、宁波、大连共6个辖区的1800多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本期培训。其中,近百人在杭州现场参训,1700多人通过资本市场学院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共同搭建的,专门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远程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上市公司培训E平台”同步参加线上直播培训,累计直播观看人次达8120人次。此系列培训共安排六场,将陆续开展,实现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公司治理培训全覆盖,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