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证监会法律部委托在京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座谈会,邀请上市公司代表就《公司法(修订草案)》交流意见建议。
会议通过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中国神华、中国中铁、华电国际、民生银行、广联达、学大教育、中国平安、万科、新希望、顺丰控股、金智科技和华大基因等12家上市公司代表参会,围绕《公司法(修订草案)》涉及的资本制度、公司治理两个方面问题,就授权资本制、优先认购权、类别股、审计委员会制度、董事责任和义务、股东知情权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介绍了座谈会背景、公司法的立法和修改历程。去年12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法(修订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座谈会是为了充分听取上市公司意见,《公司法》与资本市场发展和上市公司密切相关,通过《公司法》修改,进一步完善基础性制度的法律供给,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证监会法律部杨明宇副主任,上市部郭俊副主任,协会会长宋志平,党委委员、副会长潘春生等参加会议,与参会公司进行深入交流,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孙念瑞主持会议。
本次座谈会是协会组织的2022年第4期“监管面对面”活动,通过搭建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让监管部门更广泛深入地了解市场最真实的声音,同时也为广大会员创造更多反映诉求的机会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