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新闻稿称,近日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据《东方早报》报道,这份名为《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到,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将大于2011年,省级安排的补助资金要比2011年有所增加。同时,通知还重申,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要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通知敦促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时,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确保政府资金来源落实到位,不留资金缺口。陈晟直言,保障房的关键点就在于资金。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