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本市职工办理新江湾尚景园和华泾馨宁公寓公共租赁及相关咨询申请事宜,根据市房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各相关区在原定2月2日至2月22日的申请受理期内,增加三个周六,即:2月4日、2月11日和2月18日作为受理日,各运营机构照常开展申请受理工作。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