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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部分房屋交易税费减少 给二手房市场成交带来利好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2-02-07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同时满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上、成交价格低于市场指导价三个条件,属于普通住宅。调高普通住宅指导价举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二手房置业者的费用压力,对天津现阶段的二手房市场的低迷成交形成利好。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7日电:记者获悉,自2月1日起天津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再次进行了调整。由于在二手房交易环节,同时满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上、成交价格低于市场指导价三个条件,属于普通住宅。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分析,与2010年1月相比,目前天津市二手房价格的涨幅为19.4%,房价的上涨使得市场中近四成的房屋因价格因素被划入非普通住宅范围,增加了交易的税费成本。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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