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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芜湖市房地产新政正式发布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2012-02-09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涉及的本级财政增量税费和规费要统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融资机制。积极争取成为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最大限度地争取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投入。积极争取新增用地指标。积极争取省政府单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用地指标,每年6月底前将年度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提升项目规划设计品质。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配套建设经营用房。规范准入审核。完善退出机制。推行租金“先收后补”的方式,为及时退出创造条件。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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