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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医药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2-02-03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为加强基本药物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山西省国家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工作,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中标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细则》指出,备案药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307品种和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增补目录209品种。山西省局将定期向省级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机构通报基本药物供货企业药品样品备案情况。《细则》要求,基本药物供货企业向采购单位供货前必须向该局备案,凭《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回执》,方可提供与备案样品一致的药品。不能提供《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回执》的,不得向其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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