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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2月15日起公租房向外来务工者开放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2012-02-05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从今年2月15日起,乌市公租房受益人群首次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取消了原有的保障房制度对户籍的限制,消除了农业与非农业、本地与非本地居民的户籍区别。管理办法规定,凡外来务工家庭成员在乌市办理了《居住证》,并在乌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都可以申请公租房。公租房租金原则上低于市场价20%。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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