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2年2月1日起,我市将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再次进行了调整。我爱我家认为,目前与2010年1月相比,天津市二手私产住宅价格的涨幅为19.4%,房价的上涨使得市场中部分房屋被划入非普通住宅,从而增加了交易的税费成本。但是与较高的房源总价相比,税费通常占购房总成本的不足10%,因此难以刺激购房需求的集中释放,不会造成成交量的大幅反弹。在二手房交易环节,同时满足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上、成交价格低于市场指导价三个条件,则属于普通住宅。通常来说交易非普通住宅产生的税费高于普通住宅,然而近年来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近四成的房屋因价格因素而被划入非普通住宅范围,从而增加了购房者的税费成本。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