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北京将对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的人群实施新的申请、认定标准。北京市民政局6日发布《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意见指出,针对低保、低收入等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北京将改变以往入户看、邻里问的传统核查方式,实行多部门联动,建立专门的核对机构和信息管理平台。意见明确,彩票和保险等收益、稿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住房公积金等均被作为家庭收入纳入认定范围、审核范围。意见指出,新的认定标准实施后,家庭财产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符合享受社会救助条件。目前,北京城乡 低保对象有20余万人。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