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铁道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为春耕化肥供应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全力做好化肥生产流通的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已下达了2011-2012年度1530万吨的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任务。《通知》提出,在春耕备肥和用肥旺季期间,化肥生产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和各电网公司要全力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要加强对化肥企业,特别是西南地区企业化肥生产用天然气的供应。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