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银行的表外融资业务,票据类信托产品的风险不容忽视。中国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日前陆续通过电话形式告知各家信托公司,要求全面暂停票据类信托业务。票据类信托产品的标的物是银行的承兑汇票,银行向企业开具承兑汇票即是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一旦承兑汇票贴现就意味着占用银行的信贷规模。从形式上来看,票据类信托可谓是一个银行、信托公司和投资者“三方共赢”的产品。但是,在央行的社会融资总量统计框架中,银行承兑汇票是表外融资的一种重要类型,而票据类信托产品又属于银行的表外融资业务,其风险不容忽视。目前,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事实上已经脱离真实的贸易背景,成为单纯的融资工具。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