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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与“禁减令”间将实现无缝对接

来源:同花顺      发布时间:2016-01-06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作为应对去年年中股市异常波动一揽子应急政策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禁减令”将于本周五到期。目前这一规定正在报批程序当中,无论新规何时面世,“禁减令”的规范效力都将作用至规定正式发布实施。这意味着,“禁减令”与减持新规之间不存在大股东无序减持的“空档期”,限售股集中出笼之说也难以立足。

据上海证券报1月6日报道,业内人士预计,即将发布的大股东减持新规,不会一刀切式简单延长“禁减令”,而是会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包括:依据股份来源不同提出差异化的减持要求;建立上市公司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预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提前15到20天披露减持计划;在一定时限内限制大股东减持比例,防止一哄而上无序减持;鼓励场外减持方式,尽量规避二级市场直接抛售等。

事实上,“另行规定”的办法早已在流程当中。邓舸昨日回应媒体关切称,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建立减持预披露制度,并在一定时间内对减持股份的比例进行限制,引导其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
从有关渠道了解到,目前前述规定正在报批过程中,待完成必要程序就将发布实施。值得注意的是,禁减令与即将发布的大股东减持新规之间并不存在空档期。也就是说,无论新规何时发布,禁减令的规范效力都将与之实现“无缝对接”。因此,限售期一过,大批持股大股东一拥而上抛售的局面很可能只是市场中人的悲观想象。

“禁减令”到期本是预期中事,随着股市运行恢复常态,应急政策退出、让位于优化和更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也是修复、建设市场的题中应有之义。

专家提出,持股股东无论大小,交易股票都是其应正当享有的权益,市场回归常态后,对于享有持股成本优势、信息优势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应禁减,而应疏导和规范。业内人士则预计,即将发布的大股东减持新规,不会一刀切式简单延长“禁减令”,而是会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

另外, 业内人士预计,“禁减令”到期后,新规很有可能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不排除提高相关规定法律层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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