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此后不久,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能 源局等四部委联合推出电动车充电的4项标准,该标准将于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充电标准的确立,标志着中国电动车充电装置接口混乱的局面即将告终,并有望推动充电站等基础设施以及电动车产业加速发展。在持续而稳定的政策扶持下,自主汽车品牌的电动汽车产品逐步推向了市场。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