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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新规保障险资安全

来源:搜狐网      发布时间:2012-02-09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保监会2月7日针对保险公司资金安全再度出台新规定《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要求从7月1日起,保险公司通过一家第三方支付和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划转的资金量,分别不得超过公司资金总量的20%和60%。此外,为了防范保险资金存款出现风险,规范指出,总资产在100亿元以上的寿险公司、总资产在20亿元以上的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在一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20%;在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60%。但新规范并没有明确的罚则出台。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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