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获悉,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全国16个城市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工作。这16个城市包括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淮安、烟台、海口、成都、青岛、株洲、蚌埠、十堰和济源。试点期限原则定为2012年-2014年。试点内容 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 根据公布的试点内容,未来,各试点城市将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的公路、港口、场站枢纽建设项目,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同时,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碳排放管理体系。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