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9 日发布持续关联交易公告及海外监管公告,其中涉及本公司与华电财务订立持续性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取得独立股东批准的前提下,金融服务协议的期限由原来的一年,改为三年。该公告中有关金融服务协议的其它信息保持不变。在六届七次董事会上,本公司董事会中与该等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未进行相关议案的表决。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