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行业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ESG专栏 民营党建案例 专题活动 数字化转型案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信息 > 正文

今年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公布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2-02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昨天,市社保局对外公布了今年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标准。据悉,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为:第一档369元;第二档462元;第三档923元;第四档1385元。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为39.50元,其中含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1元。本月起银行将按此标准按月扣缴。2010年起缴费方式作了较大变化,由原委托农业银行按年征缴改为地税局自行按月征缴。因此,缴费人必须事先在社保局办事大厅或地税局直属分局大厅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一户通”扣款协议。缴费人须按公布的标准及时、足额存入缴费账户,避免因无法扣缴造成的待遇享受中止等影响。当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参保和缴费登记的视为中断缴费。原文地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