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这无疑为目前正遭遇资金瓶颈的小额贷款公司带来政策曙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时指出,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可吸收公众储蓄的负债经营模式不同,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均来自发起股东,不允许吸纳公众存款。据此前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