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即日起开通邮件、电子邮件、网页留言等功能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总结现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国务院质检部门要求备案的其他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