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汽车销量超过1850万辆,连续三年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然而,在国际品牌汽车全球召回事件中,中国消费者多次被差别对待,国内自主品牌汽车的召回数量寥寥无几等问题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汽车召回内容,同时还规定,如若汽车生产经营者拒不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将面临严厉处罚。在我国汽车召回制度走过第八个年头之际,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让我们看到了一些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亮点。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0年,汽车行业投诉量同比上升51.1%,创历史新高,在所有投诉商品中同比上升幅度最大。进口车销售商担责也是令人关注的另一亮点。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