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召回内容,汽车产品相关信息需保留至少10年,不召回将面临严厉处罚……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务院法制办3日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路上危害公共安全的缺陷汽车,今后将在法规的规范下有序召回。怎样的“缺陷”需召回?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此外,征求意见稿对召回活动也进一步予以明确。有关专家指出,与2004年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将扩大召回内容。是否召回谁说了算?如果汽车生产者不主动实施召回怎么办?因此主管部门的调查不可或缺。如何保证召回实施?消费者如何获得召回信息?车主应当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