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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就汽车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来源:车神榜深圳汽车网      发布时间:2012-02-04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总结现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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