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全市自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此举旨在切实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具体补贴标准为:“当年度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当年度当地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其中,2011年度日照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8.1%;临时价格补贴每月额度为44.55元。据介绍,各区县已于2012年春节前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手中。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