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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发文加大水利建设金融支持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2-03-02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央行、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意见》指出,要积极引入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创新项目融资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水利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

  《意见》提出,要大力创新符合水利项目属性、模式和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各级地方政府对于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水利融资平台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予以支持。要积极引入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创新项目融资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水利建设。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面加强和提升对水利改革发展的信贷支持和服务。

  《意见》指出,要积极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水利改革发展。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水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已上市水利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发行上市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建设。积极稳妥探索水利建设贷款等涉农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

  《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风险分散和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水利建设项目的抵(质)押物范围和还款来源,允许以水利、水电、供排水资产等作为还款来源和合法抵押担保物;允许水利建设贷款以项目自身收益、借款人其他经营性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地方水资源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也可以作为还款来源。(许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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