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对家电消费起到明显刺激作用,也给城乡居民生活带来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山东省自2009年6月起执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11年12月31日全面结束。其中,2011年山东省共销售以旧换新家电713.11万台,销售金额269.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64%。自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已累计审核兑付补贴资金29亿多元,青岛、济南两市的补贴量均超过百万台。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家电以旧换新在促进地区大型家电销售企业销售收入普遍增长四成以上的同时,还带动了废旧家电拆解企业效益的大幅提高,促进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网络的不断健全。 想爆料?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