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宁波银行股东大会同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成为又一家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的上市银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拟发或已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总计近2500亿元,其中民生500亿、兴业300亿、浦发300亿、光大300亿、北京银行300亿、中信银行300亿、深发展200亿、招行200亿、宁波银行80亿。根据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以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但是仍需注意资金流向与利率水平。原文地址